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修订核准稿)
序 言
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1998年和2000年,南昌有色金属工业学校、江西省商业技工学校分别成建制并入学校,2004年更为现名。学校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西省管理为主,2013年实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
学校秉持“志存高远、责任为先”校训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校风,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术为基、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文化兴校”办学理念和“以贡献求支持、以特色争优势、以创新谋发展”办学思路,以“教学优先、教师优先、学生优先”为工作原则和以“教学满意、教师满意、学生满意”为工作标准,弘扬“责任、笃行、奋斗、奉献、卓越、健康、幸福”江理价值理念,培养“德学兼修、家国情怀、国际视野、能力卓越”并具有“为人诚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特质的高素质人才,为服务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钢铁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三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能。
第四条学校坚持以法治理念治理学校、以教育规律管理学校、以市场理念经营学校,实施质量、特色、人才、开放战略。
第五条学校坚持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发展,构建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学位授予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教育形式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
第六条学校办学以工学为主,坚持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持续推进稀土领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全国一流、行业引领作用突显、特色领域国际领先的高水平大学。
第七条学校举办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管,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提供和保证学校的办学资源,保护学校事务不受校外机构、组织、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需要,自主调整办学行为,创新教育思想、理论和实践;根据政府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选拔素质全面、品学兼优的学生;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培养环节等,建立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
第九条学校自主设置、调整学科专业,建立学科专业自我发展、动态调整、交叉融合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自主制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依法依规授予学位,自主确定学位证书印制规格等事项。
第十条学校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推动校地合作、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技术和人才支撑。
第十一条学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苏区精神和红色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十二条学校依法自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办学机构,招收留学生,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合理定位校区功能,科学规划、建设、管理校园,保护历史风貌建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智慧校园建设,为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环境,打造绿色文明美丽平安幸福校园。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自主决定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校内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自主选聘和管理教职工,评聘职务职级,制定绩效和薪酬体系,决定收入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资产、政府财政性资金、依法收取的学费、接受捐赠财物以及合法拥有的其他资产。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监管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与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获取社会支持。
学校鼓励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途径获取收益,支持办学;依法自主处置学校所有的科技成果和无形资产。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招生录取、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谐校园、国际合作、行政管理、资金安全、党风廉政建设等评价与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质量、效益和贡献为主导的教育评价体系,对自主办学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章学生和教职工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维护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的权利以及与学校以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
学校的师生员工应依法、依规、依约履行相应义务,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代表学校或以学校师生员工身份及其他职务身份签订合同(协议)。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不得在校外兼职。
学校建立师生员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申诉机构及程序。
第十八条学生是指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学籍的受教育者。
学生有权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接受教育、选择专业、选修课程;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参加学生团体及文体活动;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校规定学业标准后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依规依约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获得荣誉称号和奖励;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所受处分、处理提出申辩及申诉等。
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学费和有关费用;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十九条教师是指学校依法聘任的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担任相应职务的教育工作者。
学校对教师实行资格制度、职务制度和聘任制度。
教师依法享有学术自由,合理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获得公正评价、奖励和荣誉;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提出申辩及申诉等。
教师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爱岗敬业,按约完成教师工作任务;尊重和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第二十条职工是学校依法聘用的主要从事管理、教学科研辅助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服务等事务的工作人员。
学校对职工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职工有权依规依约申请及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获得发展机会、公正评价、奖励和荣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岗位聘用、福利待遇等事项表达意见和对所受处分、处理进行申辩及申诉等。
职工应恪守道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和合同(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岗位职责,投身全员育人,爱岗敬业,服务师生,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努力成为业务专家和岗位能手。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双聘”教授、兼职教授、兼职导师、客座教授等其他教育、研究、管理、服务工作者,在受聘期内并为学校工作期间,依法、依规、依约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十二条离退休人员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学校依法履行对离退休人员的义务。
第四章管理和机构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下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体系。实行学校、学院(学部)两级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党委由全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校党委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职责由其常务委员会履行。
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学校党委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依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或常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党委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学校党委会或常务委员会按照其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国共产党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构,由全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由学校举办者依法任免。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根据需要设教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等职位协助校长处理校务。副校长、教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人选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任免。
校长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社会捐赠;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为行政班子成员和根据需要配备的教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可安排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师生员工代表列席。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校长办公会按其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作为议事咨询机构,由部分校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一定数量的学生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对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决策参考。校务委员会依照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十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自身章程行使职权。
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调查、处理学术纠纷;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按照自身章程审议或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学校学术委员会一般应由具有教授或正高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学术委员会人数为不低于2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学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根据需要,可聘任名誉主任委员1-3名。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且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学术委员会可以设立学科建设、教师聘任、科学研究、学术诚信等若干专门委员会,并按照学科领域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学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校内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可授权其处理学术事务。
第三十二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自身章程的规定产生和行使职权。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定学位、名誉学位的授予和撤销;审定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负责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的审定、申报和评估;审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资格;对学位授予争议进行处理;决定学位授予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各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校内教学机构设置分委员会,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十三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称教指委)是关于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审议和咨询机构,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依照自身章程规定产生和行使职权。
教指委负责审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计划、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立项;评审各类教学奖励和教学研究立项的申报;审议与处理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宜。
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名。教指委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各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校教指委在校内教学机构设置分委员会,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十四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依法依规产生和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第三十五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学校充分保障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合法权益。
各民主党派组织和统战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学校充分保障统一战线成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校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依照自身章程开展活动。学生可基于共同兴趣爱好、成长成才需要组织学生社团,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第三十六条学院是学校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本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依章实行自主管理。
第三十七条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校内资源共享,学校设立学部,按学部性质分为具有行政职能的实体性学部和只具有学术职能不具有行政职能的学部两类。具有行政职能的实体性学部下设学院(非学校直属学院)和研究所(院、中心),是校内实体性机构,具有与学校直属学院相同的管理职能。只具有学术职能不具有行政职能的学部通过学术议事机构履行学术职能,其所辖学院仍为学校直属机构。
第三十八条学院(特指直属学院,下同)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实行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治理结构。
学院党政联席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研究决定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等重要事项,一般由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等组成。学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学术和咨询机构,行使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制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以及其他学术事项的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对学院办学和管理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具有独立建制的研究所(院、中心)、教学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授权设立的其他教学科研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参照学院相关管理模式,履行相应义务,并根据学校批准的设置方案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机构在学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和完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督查与问责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第四十一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在决策前按照程序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组织专家或校务委员会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科学性、合法性审查。
第五章学校和社会
第四十二条学校面向公众合理开放办学资源,并依法依规管理。
公众在参与学校事务、共享学校办学资源的同时,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由关心、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的杰出校友、政府代表、学界精英、社会贤达、知名企业家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理事会参与学校办学定位、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监督评议,为学校出谋划策,促进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紧密联系与合作,筹措办学资源,支持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理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第四十四条学校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接受捐赠,募集资金,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基金会按照捐赠协议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登记管理机构的检查和审计。
第四十五条学校依法成立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校友总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开展活动。
校友系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师生员工和获得过荣誉证书及荣誉称号的人员。校友应遵守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校友总会有关规章,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发展,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学校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支持校友发展,听取校友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地域、行业、届别等特点的校友联谊组织,在校友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活动。
学校鼓励校友关心、支持和参与学校建设,对学校和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十六条学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和互利合作,自主接受机构、组织及个人自愿的无偿捐赠及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积极争取国家、地方、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协同创新与合作发展。
学校可聘请捐资助学、对学校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荣誉职衔。
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公开办学信息,接受教职工、学生、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标识和校庆日
第四十八条学校校名简称“江西理工”或“江理”;英文译名为JIANGXI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JXUST。
学校法定注册地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学校在赣州、南昌设立校区,并根据需要依法设立和调整校址及校区。
学校中文域名: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cn,网址:https://www.game097.com。
第四十九条校徽包括徽志(附件1)和徽章(附件2)。学校徽志是同心双圆形徽标,内圆正中是字母“JXUST”组成的“鼎”形标志,底色为金银铜铁四种金属的近似色;双圆之间上方是英文译名,下方是校名。学校徽章为师生员工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本科生徽章白底红字,研究生徽章绿底金字,教职工徽章红底金字。
第五十条校旗(附件3)为蓝色长方形旗帜,旗面正中是校名,文字颜色为黄色,字体为毛泽东手书体。
第五十一条校歌为《我们从这里启航》(附件4)。
第五十二条校庆日为10月25日。
第七章附 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以本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教育部备案。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共产党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学校授权督查与评估处负责监督本章程的实施。督查与评估处依据本章程规定,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本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向学校报告章程实施情况。
第五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章程应按制定程序及时修订:
(一)章程制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二)学校的举办者发生更替;
(三)学校的分立、合并或名称变更;
(四)学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五)学校的办学理念、战略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
(六)其他有关学校的重大事项发生变化。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徽志


附件2
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徽章


(本科生徽章样板,白底红字,规格:50mm×15mm)


(研究生徽章样板,绿底金字,规格:50mm×15mm)


(教职工徽章样板,红底金字,规格:50mm×15mm)
附件3
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校旗


(校旗样板,蓝底黄字,长宽比为3:2。一般按四种规格制作:1号校旗规格:2.88米×1.92米;2号校旗规格:2.4米×1.6米;3号校旗规格:1.92米×1.28米;4号校旗规格:1.44米×0.96米。当旗杆高度在6米至8米时制作4号校旗,当旗杆高度在8米至12米时制作3号校旗,当旗杆高度在12米至15米时制作2号校旗,旗杆高度在15米以上时制作1号校旗)
附件4
天博最新下载地址(中国)有限公司校歌

